三普药业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公司与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原告)投资合同纠纷一案,终审判决如下:
1、公司给付原告投资款本金2000万元及其利息(从2004年1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付);
2、公司给付原告投资收益85万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114260元由公司负担。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2008年度利润存在很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在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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