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受理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11月20日,公司与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被告,原名:新疆金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牛生物)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双方各出资3500万元,合计7000万元,共同投资经营进口高产荷斯坦奶牛项目,公司不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按40%比例分享合作项目的经营利润、承担合作项目的经营亏损;金牛生物由于必须对合作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经营,按60%比例分享合作项目的经营利润,承担合作项目的经营亏损。合作期限为三年。该协议书于2006年11月20日到期,金牛生物同意归还公司3500万元出资款。2007年8月28日乌鲁木齐金牛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为金牛生物所欠公司4000万元的债务提供了财产抵押担保,其中包括金牛生物欠公司上述项目出资款3500万元及其欠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下称:万嘉热力)的煤款500万元,并签订了《抵押合同》。2007年12月18日,金牛生物给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金牛生物承诺在2008年6月30之前分期归还公司3500万元的欠款及其所欠万嘉热力的煤款500万元。截止目前,被告仅支付公司300万元的欠款和万嘉热力的煤款500万元,仍欠公司3200万元。因此公司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欠款3200万元;
2、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目前,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已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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