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3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核查2008年上半年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分别申请贰亿壹仟万元、伍仟万元贷款授信,贷款种类均为流动资金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均一年。其中后一笔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四、通过关于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投资4470万元(60%商银行贷款,40%企业自筹)建设2000吨/年HFC-236fa项目、以自筹资金投资2948万元实施甲烷氯化物装置优化改造项目;公司下属氟聚厂投资6113万元(60%商银行贷款,40%企业自筹)建设1000吨/年VDF、875吨/年PVDF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316.45万元(60%商银行贷款,40%企业自筹)实施12万吨/年CM填平补齐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1200万元,在已实施的150kt/aPVC技改项目中新增一台70立方米聚合釜。
六、通过关于出资组建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拟与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彭烈等共同出资,以增资扩股方式对已剥离现有资产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不包括为保证股权重组后新公司拟建的电石项目进度所投入的非货币资产)的淅川县九信电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下称:九信电化)进行股权重组,共同实施4×25500kVA矿热炉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在淅川县及河南省完成备案手续,环评及安评报告正在编制中,该项目总投资2378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摊)]。重组后,九信电化的注册资本拟定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自筹资金)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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