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8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同日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融信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华融信托所持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73600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前公司持有其89.13%(即65600万元)股权,下称:沈变公司]10.87%(即8000万元)股权,经协商股权转让总价款确定为8170.3778万元。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沈变公司100%的股权,沈变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同意公司于同日与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特变集团)签署《出售/购买资产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特变集团购买与公司厂区相邻的部分土地(面积为197427.04平方米,使用权年限49.17年,建筑面积共计53925.07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购买价格为以2008年8月26日为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86969952.60元。该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特变集团股东会同意,并完成相关资产过户手续。
三、同意公司将新疆变压器“十一五”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在上述新购置的土地上建设。
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银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总计51960.4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计47526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担保按照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担保总额443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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